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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
关于评选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4-24 点击数:

各毕业年级班集体:

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,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、激励和引领作用,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、积极进取、奋发有为,学院决定开展武汉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(包括本科毕业生以及毕业研究生,以下简称“学院优秀毕业生”)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参评学院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维护民族团结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;
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,思想品德表现优良;

3.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,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;

4.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、文化体育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;

5.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学院及其以上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1次。
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
1.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地区、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;

2.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、学习、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,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自主申报

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年级学生自主进行申报,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对应班级负责人。

(二)择优推荐

各班集体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,自主展开评议推荐。各班级负责人要指导推报人选认真填写申报表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并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后于4月2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,相关材料打包提交至指定邮箱whudkxg@163.com,文件命名为“XX 班(本/研)-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材料”。逾期未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评选指标及要求

1.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本科生人数的10%;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%;

2.评选要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标准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评选质量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;

3.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、品行不端、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,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,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,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
联 系 人:苏涵

联系邮箱:whudkxg@163.com

特此通知

共青团武汉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25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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